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网络商户创业者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以帮助创业者解决启动资金问题。
办法明确,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利率和贴息期限内,按照实际贷款额度、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其中,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根据办法,十大群体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企业借款人应具备两大条件: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