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检察五年查处厅级干部74人、省部级9人
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在即,在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人员即将到新单位报到之际,1月18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召开转隶人员座谈会。从会上获悉,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6人,其中厅级干部74人、省部级干部9人。
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表示,长期以来,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动摇,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一起抓。
五年来,山东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1677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1亿元。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重拳出击、敢于亮剑,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大案1313件,查处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6人,其中厅级干部74人、省部级干部9人,依法查办了倪发科、季建业、秦玉海、廖永远、孙鸿志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昭示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专项侦查方面,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惠农扶贫、国土资源、国企改制等领域的专项侦查,扎实推进追逃追赃、查处司法腐败等专项行动,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大贪”3992人,劝返、缉捕“百名红通人员”和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47人,查办司法腐败犯罪580人。
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相统一,省市两级院全部建成与基层院互联互通的同步录音录像中心,推行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纪检监察监督专员等制度,全面规范侦查办案各环节的工作,共起诉职务犯罪1470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2714人,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全国领先。
预防工作方面,建设预防警示教育基地158个,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163个,聘请预防志愿者6865人,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服务队562个,开展特色预防活动1.1万次,受教育人数115万人;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查询服务140万次,建议取消652个单位或个人的市场准入资格;深入分析腐败犯罪特点规律,提交年度报告798份、专项调查报告3375份,各级党政领导批示1090件次。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案件线索和涉案财物“清零”活动,对未立案的积存线索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打包封存、逐一按时移交,对未处理的涉案财物该返还的返还、该移送的移送、该上缴的上缴,确保把所有能解决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
此外,集中力量抓好机构、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的要求,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2017年全省共立查职务犯罪3230人,同比上升6%。
吴鹏飞说,全面推开改革试点以后,检察机关不再负责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但仍然承担着对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公诉等诉讼范围的职能,这些环节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腐败斗争在刑事司法程序上的进一步延伸。
“大家虽然进入新的单位、走上新的岗位,但是身上肩负的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没有变”,要进一步强化齐心协力反腐败的战斗精神和团结意识,加强配合,密切协作,把检察工作和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实现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纪法衔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互为补充,互为促进,进一步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构建起衔接更加紧密、运转更加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转隶干警代表在座谈会上表示,检察工作丰富了人生经历,让他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单位变了,推进反腐败工作的使命没有变,新岗位意味着新责任、新使命和新挑战,将迅速转换角色、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更好地提升履职能力。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马云云 崔岩 通讯员 李明片 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