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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两年酒司机少两成 获刑后代价惨重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5-03 05:57:25 字号:TT

  核心提示

  2011年,我国实行“醉驾入刑”,我市交警部门连续开展整治酒驾行动,两年来,查获的“酒司机”数量有多少,又有哪些变化,曾经被查获的“酒司机”现在感受又是怎样呢?昨日,记者带着这话题探访了有关部门和当事人。

  数量一年比一年少

  青岛是国内城市中最早严厉整治酒驾的城市之一,交警部门掀起的整治风暴从2008年8月份开始一直刮到现在。从2008年到2009、2010年,岛城查获的“酒司机”数量连年递增。从2011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将构成刑事犯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是一个转折点,让岛城很多司机不敢再酒后开车。

  交警部门的统计显示,2011年,我市共查获酒后驾驶5581起,其中醉酒驾驶494起,同比下降了35%;2012年,我市共查获酒后驾驶5412起,醉酒驾驶295起,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的数字都在同比下降。2013年前3个月,我市交警部门已经查获了酒后驾驶1133起,醉酒驾驶56起,同比还是下降。

  被判刑后代价惨重

  记者多方了解到,从2011年5月1日到今年3月份,近两年来,我市交警部门查获近万名“酒司机”,其中醉酒司机也有六七百人,其中法院实刑判决300多人。虽然酒后驾驶,尤其是醉酒驾驶的数量同比下降了近两成,但是这个绝对数字还是不小。

  据介绍,醉酒司机为此付出的代价可谓不小,要是公职人员的话,一旦醉酒被判拘役的话,就会被开除公职。因醉驾构成刑事犯罪的,还会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是醉酒司机是学生,将来要报考公务员,会因为这个污点而失去报名的资格。还有根据《教师法》以及我国的兵役制度,正在服刑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也不能从事教师职业,不能被征召入伍。

  “酒司机”有“三高一少”

  昨天,记者从部分交警大队了解到,两年来他们碰到的“酒司机”出现了“三高一少”现象,“一高”是郊区查获的“酒司机”数量仍占八成多。以今年为例,查获的“酒司机”数量前三位的交警大队分别是胶南大队、平度大队和城阳大队。

  第二个“高”是查获的“酒司机”比重中,35岁以上的人占多数。

  第三个“高”是在查获的“酒司机”中,“度数高”的群体占比重很高,以今年查获的醉酒司机为例,酒精含量在100mg/100ml到150mg/100ml之间的占到了总数的三成多,150mg/100ml到200mg/100ml的醉酒司机,占到了总数的两成多。

  “一少”就是两年来市区查获的“酒司机”数量越来越少,市区交警大队每晚上查获的“酒司机”数量已经从两年前的两位数,降到了现在的个位数,有时候甚至是零。

  以身试法大有人在

  “两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司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我们也同样发现,至今仍有一些违法司机以身试法,拿法律当儿戏。”昨天,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很多司机喝酒后,心存侥幸心理继续开车上路,全然没有考虑到一旦醉酒入刑要带来的严重后果。

  今年1月1日,我国实行史上最严交通法规之后,对于酒驾的处罚更加严厉,酒后驾驶要被警方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并处1000-2000元罚款;再次被警方查出饮酒驾车,处以10日以下拘留,驾照吊销,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10年内不得申请增驾。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后果将更加严重,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

  对于醉酒驾车,虽然取消了之前一次性记12分的规定,但处罚更加严格,警方约束至酒醒后,吊销驾照,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新规规定,有醉酒驾驶违法记录者不得申请增驾A、B类驾照。这就是说,醉酒司机终身再没有开大客车或者大货车的机会了。”

  新规还规定,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得申请驾照;除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不得申请外,醉酒驾驶或者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照未满5年、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照未满10年的,都不得申请驾照。

  岛城醉驾入刑第一人:

  酒后摸车 全身发抖

  【探访】

  2011年的5月4日,对于莱西40岁的夏先生来说,是一个很特殊的日子。因为自己醉驾被判刑入狱,成为青岛醉驾入刑第一人。在醉驾入刑两周年之际,记者再次回访夏先生时,他的心态已经完全放松起来,现在的他饮酒很少,但车绝对不开。夏先生说,他现在四处打工,每天下班回家照顾妻女和老人。

  “现在喝一点酒,再不敢碰车了。”昨天中午,记者电话联系上夏先生时,他正在加班装卸货物。因为记者多次采访过他,几句轻松的问候后,夏先生便和记者聊了起来。夏先生去年在莱西一家企业上班,现在不干了,主要做装卸化肥工作。当记者问起现在喝不喝酒时,夏先生轻松地笑了笑说,喝点,但给自己定了几条规定,一是不到酒店喝,二是每次不超过一瓶,三是一个月饮酒次数不能超过3次。

  “酒后再不敢开车了。”夏先生说,去年春节之前,他一直没沾过酒。过春节时,家里来了客人,他陪亲友喝了几杯。几个亲戚开玩笑说,你现在还敢开车吗?夏先生一听这话,一下子就生气了。亲友们从此再也不敢开这样的玩笑了。夏先生说,过完春节的一天,他喝完了酒,看到自己家院子有一辆摩托车时,他心里就开始发慌,当他想试着用手摸车把时,全身就开始发抖了。从此,夏先生决定再也不摸车了。

  夏先生说,5月4日这天,他记忆很深,正是这天,他成为了岛城醉驾入刑第一人。去年的这天晚上,他一夜未眠,回想起当初的经过,从被查到被判入狱,到出狱后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在他的脑子里过了一遍。夏先生说,以后,每年的5月4日,就是他的警醒日。

  “现在天天给人家搬运化肥,赚钱养家糊口。”昨天中午,提起现在的生活,夏先生笑着告诉记者,出狱后不久,他就在一家机械企业上班,但经常加班,不能照顾女儿,所以他又重新找了一份搬运化肥的工作。“老婆也在企业上班,因为她经常加班,大部分时间都是我照顾女儿。”夏先生说,他现在一个月能赚近2000元,加上妻子的工资,一家人的生活还算过得去。他有一个心愿,就是多赚钱,将来让女儿考个好大学。

  【新闻内存】

  酒后骑摩托上路被查获

  2011年5月4日,当时38岁的莱西市居民夏先生因为当天休班,便骑着摩托车到同村的张某家玩,中午,张某的妻子炒了两个菜,两人便喝起酒来。期间,张某先是喝了两瓶啤酒,之后感觉不过瘾,又喝了两杯白酒。

  当天下午3时,夏先生喝酒后骑着无牌二轮摩托车,沿204国道准备去一家花生加工厂买点花生种。当他驾车行驶至南京路与滨河路路口处,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后来又经过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6mg/100ml,属醉酒驾驶。6日,夏先生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5月7日,夏先生被莱西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取保候审。5月8日,夏先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2日,莱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危险驾驶罪,对夏先生作出拘役3个月和3000元罚金的判决。

  【相关链接】

  重点路口路段一刻也不放松

  昨天,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解维亮表示,现在又到酒驾高发期,我市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对酒驾零容忍,发现酒驾一律从严查处,决不姑息手软。

  我市交警部门已经确定了酒后驾驶多发的20处重点路口和60余条重点路段,今后将继续对这些路段和路口加强管控力度。此外,针对一些酒司机躲避交警夜查,跟交警打游击的情况,交警部门将采取机动作战和弹性工作制,及时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酒驾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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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分钟连逮3名“酒司机”

  “五一”小长假的最后一天,李沧交警大队40分钟就查获了3名酒司机。当晚8时40分,4名民警在君峰路通真宫路口夜查,徐某驾驶鲁BJ5U5X小客车沿君峰路北向南行驶右转到路口,民警检查时闻到徐某身上有一股酒味,当即对徐某酒精测试,酒精含量3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8时50分许,赵某驾驶鲁QLP3XX小客车行驶至路口被民警堵住,经测试,酒精含量为34.3mg/100ml。9时20分许,民警又拦下了一辆小客车,民警上前检查,看到司机朱某脸色通红,并一直在躲避交警,不敢搭话,经过现场测试,朱某的酒精含量为41.1mg/100ml,也是酒后驾驶。朱某声称,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觉得没事才开车回家。这3人都被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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