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 小头条 > 正文

多部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助翻融资高山 破“三重门”

2018-11-08 07: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姚露)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之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进入密集出台和落地期。近日,央行、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人社部等部门纷纷发声,出台系列措施,多管齐下,以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难题,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资料图。(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助翻“融资高山”

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

尤其是在当下,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对此,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

如何帮民企翻越“融资高山”?央行行长易纲表示,央行正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从债券、信贷、股权三个主要融资渠道发力,用好“三支箭”,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其中,“第一支箭”是将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试点范围,帮助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获得融资;第二支箭是信贷支持,也就是综合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增加信贷投放;“第三支箭”是研究设立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为出现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支持。

易纲说: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我们有“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帮他们解决。人民银行今年增加的3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是一个政策的引子,是“四两拨千斤”的引导,还要依靠大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小金融机构一起给民营企业贷款。

证监会则表示,组织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了信用保护工具试点,探索通过信用增进工具减少投资者购买民营企业债券的顾虑,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首批已推出四单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约,涉及3家非上市民营企业和1家上市民营企业。

工信部部长苗圩介绍,工信部将进一步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扩大小微企业股权融资规模,为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同时,推动研究出台防止大企业拖欠小微企业款项的行政法规。

资料图:银行工作人员清点货币。(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力破“三重门”障碍

一些民营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一些部门为民营企业办事效率不高,仍有“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的阻隔。

如何破解“三重门”的障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要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目标,健全竞争政策体系,坚持竞争中立原则,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加大竞争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比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减证照、压许可”,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分类管理,推进“照后减证”,让企业既能进得了市场的“大门”,也能入得了行业“小门”。

苗圩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军工领域。

具体包括:一是通过实施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正式商用,深化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进一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运营领域。二是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成为政策的一大着力点。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安排,将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在今年年底前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反垄断执法。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要加强反垄断案件审理,依法制止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市场主体滥用垄断地位,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资料图:上海“一窗通”服务平台:开办企业时间由22天缩短为5天。(王子涛 摄

着眼企业减负

民营企业座谈会要求,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要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各项工作,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在具体措施方面,人社部表示,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优化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为民营企业创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

其中,以涉企收费为重点,深入整治违法违规价费行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治理。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坚决纠正变相审批及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的情况。

此外,科学合理简化认证管理单元,减少认证证书种类,引导和督促认证机构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