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4日讯 同样的手术治疗,不同的医院收费标准大不一样,这种“同病不同价”的现象一直较为普遍。我市医保从2011年开始试行单病种结算办法,以病种定价收费。单病种最初只有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卵巢良性肿瘤、子宫肌瘤、单纯性阑尾炎、人工关节置换、胆管引流等6项,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目前已有24个单病种、28家医院进行了前期试点。
28家医院24个单病种 同病同价
我市医保是将“疾病比较单一、临床路径相似、诊疗相对规范、费用相对集中的病种或治疗方式”作为单病种实行定额结算。
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解释到:“通俗点说,就是外科手术相对比较简单的,一般来说一次治疗就能看见疗效的,比如说阑尾炎、白内障等等。
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的情况是,单病种结算管理目前虽然仍在探索阶段,但思路已经较为清晰和成熟,下一步有望正式推广。目前已有24个单病种、28家医院进行了前期试点。单病种结算的最大亮点就在于,结算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谈判确定。定点医院根据单病种的临床路径和价格测算依据,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结算标准申请。
超出定额标准 医疗费医院买单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的单病种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的方式,定额标准中明确每个病种费用的医保支付额和个人负担额,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结算标准的,由医保基金和患者分别按定额标准结算;超出定额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
如果参保患者按普通住院结算方式计算的个人实际负担额低于按单病种结算规定的个人定额标准的,按普通住院结算,由此产生的差额部分由医保基金补齐。
患者医疗费平均降低33.12%
医保单病种结算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呢?从患者方来说,个人医疗负担大大减轻,随机抽取的69例单病种费用对比分析表明,个人负担平均降低了33.12%。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举例说明,40岁的田先生在某三甲医院做了个阑尾炎手术,花费近4000元。按照以前的结算办法,田先生需要负担一个起付线840元,再加上个人自负比例和根据三个目录确定的个人自负部分,这部分费用手术前是确定不了的,而且每个人花多少都是不确定的。如果采用单病种结算办法,田先生在手术前就很明确地知道他只需交900元就可以了,其余的费用由医保承担。(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