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 正文

首发:青岛行政审批"减负"158项 同类城市领先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9-27 13:25:41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9月27日讯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以2008年第四轮集中清理后保留数目为基数,总量减少19%,行政审批提速30%,总量保持同类城市先进水平。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经过精简清理,我市2008年以来实施的468项审批事项,共减少审批事项158项,决定保留市级审批事项272项,承接国家、省下放审批事项38项,清理后的审批事项保有量在全国同类城市处于领先水平。

    副省级城市保留审批事项最少

    据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勇介绍,我市以精简和下放两个方面作为手段,清理后的审批事项保有量在全国同类城市处于领先水平。基本实现三项目标: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比精简下放清理前减少33.8%;比对标城市少65项;在副省级城市中保留审批事项最少。

    自2013年10月1日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正式施行。

    四大做法:取消 下放 分离 归并

    记者了解到,本轮行政审批精简下放清理工作采取四大做法。

    首先,严格按照国务院提出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停止审批并向社会公布。无法律法规依据和调整对象消失等原因取消34项。

    其次,凡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县级行政机关行使的审批事项,一律归还本市区(市),市级不再保留该事项;凡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行使的审批事项,能够下方的,原则上明确县级行政机关审批,不再列入市级审批事项。市级审批权下放工作已于2012年12月完成,核心权力的下放,是历年来下放领域最宽、数量最大的一次。全部下放的36项,不再计入市级审批事项目录。

    此外,将以前成为改变管理方式的事项,从行政审批中剥离出来,统称为行政监督服务事项并将本市只负责初审转报的国家、省行政审批项目,也剥离为行政监督服务。共划归监督服务事项80项。

    最后,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内容相似性、审批关联性原则,个别予以归并。科学分类归并减少8项。

    精简清理遵循三个“凡是”原则

    据陈勇介绍,行政审批精简下放清理工作不仅实现了扩权强区的目的,而且降低社会成本和企业投资成本,特别是下沉审批层级,大大方便了市场主体准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今后,对国家、省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下列原则贯彻落实:凡是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一律对应取消。凡是国务院、省政府明令下放的,属于委托下放市本级的,列入我市承接和省下放事项目录;凡是同时下放市、区(市)两级的,市本级原则上不再保留,直接下放到区(市)。

    陈勇最后补充:“下放不等于上级部门不再负有责任,相反,对于下级部门的落实情况,上级部门负有监督职责。”下一步,下放的重点是,除涉及需要全市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的审批,对依法需要实施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更有效的审批事项,着呢过去进一步下放区(市)和各功能区实施。(记者 谢小真)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