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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级食药局宣告组建 春节热销11类食品抽检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12-30 19:11:35 字号:TT

检测人员在酒店取熟肉样品

检测人员现场取丹香糕点样品

    现场抽检2000批次 1周出结果

    30日上午9时25分,在青岛华中蔬菜批发市场里,青岛中维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对芹菜、西红柿、香菜、黄瓜及韭菜分别进行采样。本次抽检全部采用现场抽样方式,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参与现场抽样。每种蔬菜随机选取检测样和备样各500克,由检测人员详细登记后封存。两份样品一份由卖主保留,一份则被带回检测机构,根据GB2763-2012执行标准检测农药残留,约一周后可取结果。若卖主在年前没有收到检测不合格的反馈,则可自行处理备样。

    随后,记者跟随市食药局及中维安全检测公司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李沧海鼎海鲜大酒楼和青岛丹香食品有限公司,分别抽取生牛肉、熟猪肘、点心糕点等不同品种的样品。

    记者获悉,本次抽检对摸排发现的生产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外包装粗糙或产品标示不清、外观判断符合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特征的,准确认定违法犯罪事实。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移交稽查机构查处;认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要及时公开抽检结果,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本次抽检的复检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的单位有入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备选库的单位(华测检测、谱尼测试、通标SGS、中一检测、海润农大、中维检测、北京理化共7家)及具备资质的公共检测机构,复检机构为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技术中心。

    首次“亮剑”直指食品违法犯罪

    记者从市食药局获悉,2014年1月至2月,全市将组织开展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卫春节餐桌安排”为主题的为期60天的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这次行动,发现违法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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