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 正文 青岛天气 网上挂号 违章查询 

高速上要拖车起步价260元 吊车换轮胎等最高价出炉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3-30 06:57:12 字号:TT

高速上要拖车起步价260元 吊车换轮胎等最高价出炉

高速上要拖车起步价260元 吊车换轮胎等最高价出炉

    记者昨日获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包括拖车、吊车、驳运、货物装卸费等7个收费项目作了最高限价规定,其中10公里内拖车“起步价”为260元。据悉,5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收费标准,杜绝了乱收费的可能。

    不同车辆拖车费不同

    记者了解到,重新核定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包括了拖车、吊车、驳运、货物装卸费、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换轮胎、解刹车等7个项目,其中拖车、吊车救援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执行,这就意味着同样的路程小车与货车和大客车等的拖车费用可能会相差不小。

    根据新规,一类车拖车费最便宜,基价(10公里内拖车费用)为260元/次,拖行超过10公里以上,需在基价260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按照100公里来算的话,就需要拖车费1160元,而吊车则是每车400元一次。同样100公里,五类车的拖车费相比就要多出不少。五类车的基价为600元/次,超过10公里,按照每公里30元来算,拖车100公里总共需要3300元。

    按照规定,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未列入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车主与救援机构协商确定。

    特殊车辆收费可上浮

    记者发现,新规除了对普通车辆的救援费用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外,还对易燃、易爆等特殊车辆,以及车辆看管等情况的收费作出了规定。

    按照规定,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救援过程中若拖车同时发挥了吊车作用,收取拖车费后,再按吊车收费标准的50%计收吊车费用;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从被救援车辆直接装运至转运车辆或装、卸分离时,按装卸费的50%计收。

    没有标准收费较混乱

    “现在国家对高速公路拖车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各地收费都比较混乱,价格都是公司自主定。”岛城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此前省里曾出台过相关政策,要求各高速管理部门对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车、故障车进行清障救援不再收取清障服务费,但由于部分高速公路的路政部门清障设备不全并且存在经费的问题,很多时候都要借助于社会经营性公司的清障队伍。“基本上出了交通事故都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而故障车辆我们有能力时则提供免费清障,设备不足时则帮车找拖车公司。”市公路局路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省里出台的文件他们也收到了,有可能会组建路政自己的拖车公司,并按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记者随后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社会车辆救援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目前物价部门未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因此,需事故车主与救援公司双方协商决定。目前对高速公路拖车费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拖车费都是由拖车公司与拖车人协商定价,但是在拖车时,拖车公司必须向拖车人明示价格。 (记者 吴帅)

    [相关链接] 五类车型划分标准

    一类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7座(含7座)以下客车

    二类车:2吨~5吨(含5吨)货车,8座~19座客车

    三类车:5吨~10吨(含 10吨)货车,20座~39座客车

    四类车:10吨~15吨(含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40座以上客车(含32座以上卧铺客车)

    五类车:15吨以上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