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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查旅游大巴疲劳驾驶 违规罚200强制休息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5-05 12:57:58 字号:TT

    38处检查点严查大巴疲劳驾驶 司机开车若超过四小时将被强制休息至少20分钟

    晚报讯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外地大巴车渐渐大量涌入我市,其中不少大巴车奔驰千余里来到我市,旅途劳顿,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即日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大巴车司机疲劳驾驶的查处力度。

    昨天下午,胶州交警大队的民警在辖区204国道设岗,查处大巴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在一辆临沂牌照的大巴车上,行驶记录仪显示驾驶员已经连续驾驶4小时27分,属于疲劳驾驶。根据规定,该驾驶员将被强制休息20分钟,并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市南交警大队的副大队长李宏介绍说,旅游旺季期间,旅游大巴中来自外省的每天能占到两千辆左右。去年旅游旺季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共查处大巴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400余起。

    “我们在各条进出市区的国省道及高速公路上设岗,对大巴车建立台账,同时启动38处省级和市级检查站,凡是大巴经过,一律都要登记检查。除了检查大巴是否超员、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外,还要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规定,大巴车连续驾驶不能超过4个小时,一天内的驾驶总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根据规定,大巴车必须配备行驶记录仪,执勤民警通过打印行驶记录来检查大巴司机是否疲劳驾驶。对于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的,一旦被查处,执勤民警将责令驾驶员找个安全的地方停车,并在车上休息至少20分钟。此外,还要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的处罚。(记者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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