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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中职院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涨;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所有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日前确定,在落实好年初确定的民生政策基础上,年内围绕教育、养老、救助、文化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再投入26亿元,重点办好10件民生实事。
“五保”补助标准提高
【实事】
救助方面,自今年起,省财政新增投入1.13亿元,对全省22.6万“五保”对象,按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6160人,近年来不断提高“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与低保标准同步,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7200元,增长33.3%,而分散供养标准则由现行的每人每年3120元提高到3600元,增长了15.4%,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据悉,今年上半年发放“五保”金1600多万元,主要由市级、区级两级财政拨款,而对于省政府新增的救助投入,是否是在原有基础上额外增加补助,这还要看届时的具体实施办法。
80周岁以上老人获补贴
【实事】
自今年10月1日起,将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所有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其中90—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是全省
最早建立
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的城市之一,但各区、市建立的制度时间早晚和形式不同。目前,各区、市已经开始建立高龄补贴制度,并将补贴范围逐步扩大至80岁以上老人。其中,崂山区今年前6个月已经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424.32万元;黄岛区从今年7月份起,全面提高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已实现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由20元提高到100元;90岁-99岁老人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由500元提高到700元;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早在2011年底开始,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4万名中职生免交学费
【实事】
自2013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中职院校在校生免除学费。所需资金由各级分担,省级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的比例给予补助。
在省政府确定的10件实事中,中职学生全部免交学费排在第2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新入学的中职学生二次招生尚在录取过程中,因此无法给出中职学生在校生的确认数字,大约在校人数为4万人。市教育局资助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中职学校的学费根据专业不同而不同,目前我市中职学校的收费标准分为两类,普通中专学生每年2500元,职业高中学生的学费为每年1600元,工科专业的学费要略高一些,免除学费对中职学生来说是个好消息。
2012年秋季学期,教育部曾出台过政策,农村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涉农专业中职学生可以免交学费,目前我市一直执行的是这一规定。按照这一规定,目前全市4万多在校中职生中有近80%的人可以享受免除学费,主要原因是中职生中大都为农村学生。
给中职生免除学费,每年两会期间都有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国内重庆、上海、宁波、福建等省市已经在逐步实行中职学生全免学费。其中2010年重庆市不仅免除全市中职学生学费,还对困难学生实行免住宿费、补贴生活费等优惠。而宁波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学费,民办中职学校和宁波籍在市外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最高每年可免4000元,最低免除2000元。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市教育局原本打算今年向市里提报申请,将全部免除中职学生学费纳入到2014年的市办实事中,“省里的想法跟我们不谋而合。”该负责人表示,青岛肯定要执行省里的规定,中职学生可以在秋季学校就能全部享受到免学费的优惠。
9处敬老院年底主体完工
【实事】
养老方面,在按照《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重建或改建489处乡镇敬老院,合并新建58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基础上,我省今明两年将对未列入规划建设改造范围的434处乡镇敬老院实施改造。
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乡镇敬老院91处,自2007年改造扩建过一批后,几乎再无大的动作。新建9处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列入2012年青岛10件市办实事之一,该项从投入建设至今一直备受关注,截至去年年底,9处敬老院全部开工,确保今年年底主体完工。据了解,青岛市现有符合入住敬老院条件的 “五保老人”6000多名,全市9处敬老院建成后,将有能力容纳全部“五保老人”,至于原有敬老院则要根据这9处综合性社会福利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整合。
10月起基础养老金上调
【实事】
自今年10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0元提高到65元。省财政相应增投1.2亿元,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40%、60%、80%补助。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于2010年率先在全省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实现了制度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 “全覆盖”。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从55元提高到110元,翻了一番,该水平高于目前全省规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数额。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9.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91.2万人。基础养老金已经从55元涨到了110元,养老金发放率100%,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96元,累计为参保居民支付待遇51.6亿元。“目前我们还没收到省里文件,按照规定,基础养老金上调必须根据国家、省里有关文件执行,人社局将方案向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汇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我市标准高于此次上调后的标准,所以要看文件具体要求来制定政策,其次,60元提高到65元,是整体浮动5元,还是以65元为上涨后的最低数额,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下一步的政策。
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地方特色:统一增设了缴费档次,每年缴费档次为100至2500元,满足了居民多层次需要;对老年人允许制度启动当年一次性补缴不超过15年的保费,大大提高了老年人待遇水平;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政策倾斜,按照每年500元档次给予15年的政府代缴保费,同时允许重度残疾人经自愿申请提前5年(即从55岁起)领取养老金,这在全国是首创;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对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发放1000元丧葬补助金。
中小学后年全部现代化
【实事】
省财政今年多方筹资15.6亿元,其中新增投入4亿元,对各地新建或加固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舍、食堂、旱厕等给予奖补。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力争3年筹措139亿元,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早在几年前就启动了农村中小学的“211”工程改造,其中“2”为热水、热饭,两个“1”为改厕和取暖,这项工作当初的计划是3年。不过我市从今年启动了全市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建设,将农村中小学的硬件建设全部纳入到了现代化学校建设体系中,预计今年全市30%的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现代化标准,2015年前完成所有中小学生硬件、软件的现代化建设。
【其他实事】
●支持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自今年起连续3年,对各地每建设
一处农村幸福院给予奖补6万元,努力实现 “到2015年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半数以上农村社区”。
●加强市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自今年起,省财政对
市级康复机构建设每处扶持400万元;对县级康复机构建设,每处扶持150万元。
●提高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水平:自今年起,省财政新增投入2
亿元,引导各级共同加大村级特别是经济薄弱村的经费投入,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将全省村均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到5万元以上。
●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自今年起,我省将按照每村1万元
标准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今年省财政将投入近2.5亿元用于农村文化建设,为丰富广大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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