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教育部出台《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均衡编班、一年级老师要“零起点”教学、不得进行家教等方面再次进行了严格规定,同时首次明确小学阶段不能留作业。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市教育局在基础教育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要降低学生的学习负担,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 “五公开”,全市中小学实施“节假日、课程、课时、作业、考试”五项内容全部在校园网上公开活动,同时要畅通举报途径,加大随机督察力度,同时对举报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并严肃追究责任,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
在市教育局的计划中,市教育局鼓励学校适当整合课程和教材内容,适当降低教学难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质量。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之前的规定是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此次网上文件显示整个小学阶段都不得留书面作业,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变化。该负责人坦言,小学生对知识的记忆需要重复和强化,如果整个小学阶段都不留书面作业不太现实,“估计家长就该急了。”该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目前只是征求意见阶段,整个小学阶段都不留作业是否真要执行得等正式的规定出台。
建电子学籍“一人一号”
2013年秋季新学年开学,中国首部全国性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我国每个中小学生都将有唯一学籍号,实行 “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22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学籍的规定管理不够严谨,出现一人多籍、人籍分离、有人无籍等问题。学籍管理办法实施后,学校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统一申请学籍号,杜绝“虚假学籍”、“重复学籍”等问题。
杜柯伟介绍,学籍管理办法设计了学生学籍档案的基本内容,除学籍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学生在校期间的奖励信息以及享受资助信息等。
杜柯伟强调,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了学籍变动处置的办法和流程,覆盖了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情况,也考虑了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杜柯伟表示,过去学籍管理是以省为单位在管,无法逐一对跨省转学的学生进行管理和统计。“一人一号、籍随人走”的管理办法和即将于年内建成、全国联网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更好地解决跨省转学问题,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罗方述说,我国正在部署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可与其他学段的学籍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据悉,今年10月底前全国将完成中小学生信息采集录入。采集工作将采取家长签字、修改留痕等技术手段,可实现逐级核查、永久追踪,从技术上防止随意修改学生学籍信息。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五、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六、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七、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九、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十、强化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