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齐抓大货车
我市依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市政公用、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货车规范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针对车辆密闭改装、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大货车道路通行等规范治理的重点任务,市政府先后向社会发布4个通告,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执法依据,公布监督电话,对从事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的大货车,由各部门逐一会签责任书,监管执法合力正在初步形成。
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特许经营管理模式,由市政公用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投标,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密闭改造、统一放大号,对中标的大型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并给予政府补贴。建立了成本指导价格发布机制,市物价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成本进行测算,市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指导价格,减少无序竞争。交警部门加强通行证审批管理,在中心城区高峰时段禁止大货车通行。这些措施从源头上规范了重中型货车特别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经营管理秩序,“多拉快跑、超载超速”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黑名单制度
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车辆及其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的要求,研发了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监管平台,具备基础信息管理、监督管理、查询统计、台账、提示告知、黑名单等8项功能。通过平台,可实时查询监管车辆和驾驶人的运行状况、年审情况、违法及处理情况等,并实现自动预警、提示告知,实现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动态监管。通过对全市货车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截至目前,共摸排大型客车2.7万余辆、重中型货车3.9万余辆,全部建立一车一档。建立了重点车辆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市政府以交警部门为主,同时从公安、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城管执法等部门抽调140余名执法人员,在进出主城区的重点路段设置20处24小时执勤卡点,不间断地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变单方治理为多支力量联合整治。此外,交警部门还利用122报警平台接受重中型货车违法线索举报,并兑现奖励。
保持严查高压态势
公安交警部门专门成立了机动队,通过跨区域作战、分头堵截、视频跟踪等方法有效打击重中型货车“打游击”、“躲猫猫”、“闯关”等违法行为,在国省道和县乡道路设置245处临时执勤点,查纠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国省道和县乡道路,增设临时执勤点,依托电子监控设备对重型货车实行抽查,在城乡全域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还将继续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和社会监督机制,将重中型货车违法整治行动持续不断地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