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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堵死 26家火灾隐患单位最高将罚30万

来源:青岛晚报-- 2013-11-09 16:34:33 字号:TT

消防通道堵死 26家火灾隐患单位最高将罚30万

    继上周公布第二批28个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名单后,昨日下午市公安消防支队又公布了第三批26家曝光单位名单。这些单位存在严重堵塞疏散通道、消防栓无水、未经消防安检擅自投入使用等问题。消防部门表示,针对公布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要求单位及时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探访 隐患单位已整改

    上一次28家火患单位的名单公布后,相关单位是否都做了整改?记者昨日来到西陵峡三路6号的鱼水情大酒店探访。工作人员梁女士告诉记者,消防部门前来检查提出问题后,酒店方立刻设计了整改意见,将所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办全,并联系施工人员到场安装了二楼到三楼的逃生楼梯,通往一楼门外。记者来到二楼看见,这一排房间的中间一个房间已被改造成一个安全出口,上面悬挂着逃生通道的指示牌。

    记者随后又来到安徽路8号的金盛源酒楼,上到二楼发现,酒店已按照要求安装了逃生楼梯,并在一楼厨房的电线上加装了防火的金属管。 “两个月前消防来检查,发现问题后我们立刻做了整改。 ”工作人员介绍道。

    现状 老问题依然存在

    记者从李沧、四方、开发区等多个消防大队了解到,消防部门公布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曝光单位后,这些单位都展开了进一步整改,但还是有些单位在“前赴后继”地犯一些老毛病:有的将安全出口上锁封闭,有的单位室内消火栓损坏甚至没有水,有的缺少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过期且数量不足,甚至有些行为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名单中显示,重庆南路1号内的一家健身房和平度旧店镇的一家加盟超市均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这些都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检查,不允许运营。”一名消防人员称,根据《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执法 上榜单位要挨罚

    消防部门表示,针对公布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并要求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记者了解到,公安消防部门将根据违法事实的种类、情节的不同,处以责令限期整改、单项违法最高罚款30万元、查封等处罚。(记者 刘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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