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纽女士买车时获赠一张价值200元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在中石化青岛长沙路加油站使用时,被告知需配备加油卡使用,且须先充值800元作为最低消费额度。纽女士不解:“这不是强迫消费吗?”青岛12315热线给出回复称:“中石化做法存在一定的强迫消费嫌疑”。
充值卡需配备加油卡使用 最低消费额度800元
近日,纽女士家里买车获赠了一张内含200元现金的充值卡,“因为我们平时加油一般都用现金,所以没有加油卡”,用之前也并不知道充值卡需要配备加油卡才能使用。
12月2日,纽女士的丈夫邵先生到中石化青岛长沙路加油站用充值卡加油,工作人员告诉他,充值卡不能单独使用,需要配备加油卡,同时要先充800元作为最低消费额度。邵先生希望将自己充值卡里的钱充到工作人员的加油卡中,借用工作人员的加油卡。工作人员却提出邵先生必须先购买一个燃油宝,才能借自己的加油卡给他使用,纽女士说:“我们当时觉得就是帮个忙的事,没想过还得消费买别的东西。”
由于当时邵先生急着送孩子上学,来加油的几位顾客又都使用现金。邵先生无奈之下只能买了个燃油宝,用工作人员的加油卡充值加油。“我先生跟他索要发票,工作人员也说没有”,纽女士对此十分不解,“这不是被迫消费吗?”
规定最低消费额度 存在强迫消费嫌疑
记者咨询了中石化客服人员,据客服介绍,中石化规定充值卡需配备加油卡使用,加油卡每张5元,有最低消费额度要求,依照各地情况不同,最低消费额度也不一样。而据青岛长沙路加油站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加油卡的最低消费额度是800元。
加油卡设置最低消费额度,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记者咨询了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的任远律师,任律师告诉记者:“规定最低消费额度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但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市民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举报投诉,请消协介入调查。”
记者拨打了青岛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答复记者:“中石化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存在一定的强迫消费的嫌疑。市民可先与中石化方面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由工作人员负责调解。”(张仕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