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17日讯 1月17日,市安全监管局对在液氨使用企业安全大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5家企业进行集中曝光,安监部门已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相关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记者 王安)
第十批重大安全隐患曝光单位名单:
1、青岛东鑫颖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崂山区青岛第五啤酒厂西侧,企业停产状态下未抽空储罐中液氨,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强制抽空液氨。
2、青岛滕华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无证经营、设备检测不合格,责令关闭。
3、青岛大信宏源冷藏厂,位于即墨市大信镇,设备检测不合格,无证经营、责令关闭。
4、青岛万嘉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西镇,制冷设备未经检测检验,未通过消防验收,责令关闭。
5、青岛海亿贝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莱镇,制冷设备未经检测检验,未通过消防验收,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