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崂山警方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摸排,将去年10月在建港码头故意损毁财物嫌疑人王某(男,26岁,四川人)抓获,次日将案件指使人江某(男,36岁,崂山区人)抓获。
2013年10月6日上午,崂山警方接到某公司报案称,当日凌晨零时40分许,两名男青年破门闯入该公司位于大河东客服中心东部靠崂山路的一排临时工房内,持械将工房中正熟睡的5名工人撵出板房,其中一名男青年驾驶一辆大型铲车将工地工房全部破坏损毁。经工人回忆,案发后两名男青年开着一辆黄色大铲车沿着崂山路逃离。经民警侦查,案发时间正值崂山路施工改造,沿路设置的监控探头及卡口监控均不能使用。
经民警广泛查找,在附近一家旅馆提取了监控录像,在案发时间段内,曾有一辆黄色大型铲车从现场出入,而经工人辨认,该铲车正是当晚嫌疑人驾驶的车辆。民警调查后初步确认,该车属于某建筑公司所有。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民警确定了当天驾驶黄色卡车的正是王某。 1月20日,民警来到王某所在的沙子口某建筑工地将其抓获。 21日,民警于沙子口某小区将案件主使人江某抓获。
经审查,王某在江某的建筑公司打工。去年10月,江某让王某给公司“干个活儿”,去大河东附近把一排板房推倒。据江某交代,自己公司因与对方有利益上的冲突,出于报复便叫上王某一道去“推平了他们”。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