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黄岛区环保局获悉,黄岛区从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7:00至20:00在主城区限制高污染黄标车行驶,违者处以200元罚款。同时,黄岛区将对辖区内符合提前淘汰标准的国Ⅰ排放标准柴油黄标车发放补助资金。
此次限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黄岛区主城区(即疏港高速以南、海西路以东、海滨大道以北、青岛开发区边界以西区域)纳入市区限行范围,包括边界道路,面积约61平方公里,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部门依法处200元罚款。
据了解,在限时禁行期间,黄岛区将对提前淘汰国I排放标准黄标柴油车实施资金补助。黄岛区环保分局机动车尾气监控中心主任张诚介绍,目前黄岛区已有汽车近12万辆。其中,国Ⅰ排放标准柴油黄标车2500多辆。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黄岛区已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进行补贴,为504辆符合条件的黄标车发放补助资金345.72万元。
据介绍,对于符合条件的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分“2014年2月1日-6月30日”和“7月1日-12月31日”两个时段。根据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补助,淘汰时间越早,资金补助越多,前一时段要比后一时段多补助大约25%的资金。 (记者 王汉峰 付静 通讯员 张君臣)
上一篇:海军盐城舰护航安全运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