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31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获悉,自2013年11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含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边界道路,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处二百元罚款。
下月起 低于国Ⅰ排放标准高污染黄标车通行 违规罚款200元
自2011年9月1日起,前海一线6.48平方公里区域每日早7时至晚8时,禁止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限行,2012年11月1日起,市区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崂山区部分区域。
自2013年11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含高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边界道路,禁止所有低于国Ⅰ(不含国Ⅰ)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二百元罚款。除市区外,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主城区均已实现高污染黄标车限行。
下月起 对提前淘汰的国I黄标车给6000至18000元补助
据悉,201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青岛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提前淘汰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柴油黄标车的车主给予800至18000元的补助,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更新,广大车主积极响应,已补助提前淘汰黄标车9011辆,发放补助资金7391.18万元。
我市相继又出台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政策,2013年11月1日起对提前淘汰的国I排放标准黄标车给予6000至18000元的补助,符合条件的车主可以到各相关区审批大厅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申领窗口申请补助。
去年淘汰黄标车2.4万辆
我市还通过高污染黄标车补助政策的带动和市区实施高污染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2011年至今,全市共淘汰黄标车5.2万辆,黄标车淘汰取得初步成果,减缓了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剧的趋势,仅2012年,全市共淘汰各类机动车约19万辆,其中淘汰黄标车约2.4万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消减量约8000吨,约占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总量的50%,机动车总量减排考核结果遥遥领先于省内其他城市。(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俊杰 刘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