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黄标车有补助
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200元罚款。为做到疏堵结合,鼓励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更新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后天起,对属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实施专项资金补助,根据淘汰的车型及使用年限分阶段给予差别化补助,鼓励就地提前淘汰。
根据《关于国Ⅰ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意见》,按照车型及使用年限分阶段实施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办法是: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提前淘汰的,最高将给予18000元的补助,最低补助4000元;在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淘汰的,最高将给予14400元的补助,最低补助3200元。本意见实施期间,若国家出台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高污染车污染很重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井喷式快速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已经成为我市面临并关注的一大重要环境问题,作为一个流动的社会污染源,机动车排气是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与雾霾天气频发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对环境对人体危害程度也较大,为遏制和减轻由机动车排气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我市近年来采取了淘汰高污染黄标车、黑烟车整治、停放地监督抽测、油气污染治理和提高新车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专项资金补助和黄标车限行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市环保局城阳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黄标车”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超载运行严重,污染物排放水平高,冒黑烟现象较为严重。据有关资料显示,一辆高污染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这也意味着淘汰1万辆“黄标车”,相当于减少了28万辆国Ⅳ车的污染排放量。2011年至今城阳区淘汰6615辆,今年已完成淘汰黄标车2484辆,实施重点运营单位车辆抽查1510辆,下达限期改正29辆;查处无环保标志车辆、冒黑烟车辆158辆,罚款3.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