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24日讯 今天14:30,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江敦斌同志将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谈中获悉,《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将修订,野炊、游泳等行为将被禁止。
网谈现场,主持人提问:2011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对大沽河实施综合治理的决定。治理后的大沽河,既能更好地发挥防洪灌溉作用,又为广大市民增添了休闲旅游的好去处。为配合大沽河治理工作,市政府将修订《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列入了2014年市政府规章计划。根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市民观光游玩大沽河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江敦斌答复:大沽河治理后,将成为生态景观长廊,市民休闲旅游的好地方。为了给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活动氛围,两岸将设置部分服务区,专门提供车辆停放、自行车租赁、饮食服务事项。同时,考虑大沽河是青岛的水源地,水源安全十分重要,市民游玩也要遵纪守法。
因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规定了在大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一些禁止从事的行为,市民观光游玩时应注意。如:禁止焚烧枯枝落叶、野炊;乱刻乱画、乱设摊点、乱扔垃圾;游泳、洗衣、使用船舶;捕鱼;损毁堤顶路、路灯及相关设施、林木绿地、围网、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
对堤顶路车辆通行问题,有关部门将进行研究,提出相关的要求,并公布。在汛期,旅游休闲活动的市民应当注意安全,服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民生在线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