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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2020年中心城区不超610万人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2016-01-15 13:29:07 字号:A- A+

    原标题:2020年中心城区不超610万人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日前获国务院批复。批复指出,青岛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青岛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青岛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1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批复指出,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2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青岛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做好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

    5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6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7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批复指出,《总体规划》是青岛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傅春晓)

    专家解读

    为青岛规划发展注入全域统筹的灵魂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宋军曾参与了规划的编制,他认为,此轮规划的意义不同以往。 2011年,在编制《青岛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时,他们就为青岛全市的规划发展注入了全域统筹这样一个灵魂。“这是青岛首次把眼光放到全域,全域统筹给我们提供了宽阔的视野,城市之间的协作和分工、产业布局、公共设施布局得到加强,而在‘十二五’期间,重点的一些地区,比如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蓝色硅谷等这样一些重要的城市组团都得到了蓬勃发展。”他还表示,《总体规划》是在《青岛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指导下编制完成的,并与其一脉相承。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中心城区是指市区的环胶州湾沿岸地区,包括胶州湾东岸城区的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胶州湾北岸城区的红岛新区及城阳区,胶州湾西岸城区的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区。中心城区面积约1408平方公里,其中胶州湾东岸城区面积约581平方公里,胶州湾北岸城区面积约553平方公里,胶州湾西岸城区面积约274平方公里。

    ■东岸城区

    1.市南区、市北区是青岛历史文化风貌、传统街区和老城区的集中体现区,是青岛行政、文化、金融、商务核心区,是青岛人口就业、公共服务、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要素密集区,按照“优化完善、疏解调整、精细提高”的要求,做优做美市南区和市北区。

    2.李沧区是服务区域的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商贸商务中心,是企业环保搬迁、宜居新城建设、承接人口疏解、均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及生态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按照打造“拥湾枢纽、生态商都”的战略要求,全面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李沧。

    3.崂山区是国家级崂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蓝色硅谷海洋科技研发产业带和高等教育集中发展区,是青岛的金融商务、财富管理和文化节庆会展中心。

    ■北岸城区

    北岸城区地处青岛市东西两条城镇综合发展带的复合地带,是承载新兴产业、疏解老城区人口、布局市级公共设施等城市功能的战略平台,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国家重要的区域性航空港、现代化综合服务中心,按照生态优先、科技领衔、做高做强的要求,高水平建设以自然生态环境优美、社会生活和谐为显著特征的生态宜居新城。

    ■西岸城区

    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区,服务于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支撑国际海洋经济合作,辐射带动半岛蓝色经济区。按照海陆统筹、创新引领、集约紧凑、提升品质的要求,建设国际集装箱航运枢纽港、国际保税物流及港航服务业中心、国际海洋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中心、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高端海洋装备制造业基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保护内容

    历史城区: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以海岸线为界,总面积约28平方公里。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13片历史文化街区,紫线范围总面积1363.8公顷。其中,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688.9公顷;考虑到青岛历史文化街区连绵分布的特征,在其外围划定整体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674.9公顷。 13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别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馆陶路历史文化街区、八大关-汇泉角-太平角历史文化街区、鱼山历史文化街区、八关山历史文化街区、观海山历史文化街区、信号山历史文化街区、观象山历史文化街区、黄台路历史文化街区、上海路-武定路历史文化街区、四方路历史文化街区、无棣路历史文化街区、奥帆中心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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