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中小学都有35项办学权限
明年底学校按“清单”办学 青岛成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获批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城市
早报讯 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副校长选聘、教师选聘,校本教材开发和学校课程开设,校服选购……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明年底我市中小学校将全部完成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定,也就意味着学校将拥有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干部教师管理、财产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的35项权限。近年来,青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逐步构建起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自主规范办学、社会参与科学评价的现代教育治理“青岛模式”
明年底完成清单制定
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试点,从学校法人主体应享有的自主权限、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等三个纬度梳理,列出五大类35个项目,采取以“一事一单”的方式,明确了管理权限的运行轨迹。具体说来,学校将校本教材开发和学校课程开设,学生招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副校长选聘、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选聘、教师选聘,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学校经费预算管理等方面的权限。根据市教育局安排,今年秋季开学8所先行试点学校已向社会公布了学校管理权限清单,2017年底中小学校全部完成清单制定。据了解,我市还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全面完成新一轮中小学章程制订工作,突出了多元治理、自主管理、特色办学的制度建设,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优化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改变学校现行的行政化管理体制,推进了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学校多元共治平台和教师、学生自治平台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在部分中小学试点成立教师或学术委员会,推行了“一校一顾问”制度,推动学校工作全面纳入民主化、法治化轨道。
教育立法单列市居首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目前,全市教育立法、政府和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分别达到6部、4件和13件,立法数量居计划单列市之首。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唯一一个授权地方立法的项目,政府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已经进入网上公示环节,将于近期正式颁布实施,青岛成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获批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城市。
我市还改进管理方式,实现从重事前到重事后、重审批到重监管,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主要依靠法治手段的转变。探索执法机制创新,在全国率先成立审批执法处,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健全完善了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教育行政执法全记录、行政执法工作规程等工作制度,编制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今年共开展30余场现场执法。我市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职能,25项面对社会大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审批服务大厅教育窗口集中办理,编制审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和批后监管办法。
专业机构评价学校教育
我市完善督学机制,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将全市中小学划分为若干督学责任区,每二至三所学校安排二至三位督学,对学校进行常态性督导评估。完善多元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学校监督评价。将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社会。建立完善教职工、学生、家长、同行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学校评价体系。近两年,在直属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中建立了以“第三方评价”为主体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学校体察民情、尊重民意,提高教育质量。
探索专业机构评价学校教育机制,依托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市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建立包括课业负担、教学质量、体质健康在内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目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教育质量监测范围已经由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小学阅读和习作能力扩大至小学、初中数学学业水平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特长发展状况,并在职业学校机电、会计、数控等专业开展评估。(记者 王世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