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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3天内做2次核酸检测!青岛发布开学疫情防控提醒

2022-08-19 09:37 责任编辑:中石 来源:大众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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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最受岛城家长关注的莫过于事关开学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8月17日,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学校防控组下发的《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函》明确:中小学生开学前7天内不得离开居住地(设区市);尚在省外的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务必于开学前7天返回学校驻地,并提前向学校报备,做好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返校师生员工到校3天内由学校集中组织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原在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频次不变,仍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提前7天做好行程上报

根据提醒函的要求,各区(市)、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防控松懈和“层层加码”两种倾向,提前谋划安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各学校至少提前7天通知师生做好健康监测和行程上报,动态掌握师生员工暑假期间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切实掌握每名师生员工及共同居住人返校前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做好开学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科学精准抓好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切实守住不发生学校规模性疫情的底线。

在开学前后,各学校要联合公安部门、疾控机构和定点医院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物资储备。彻底清除校内环境卫生死角,对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通风和预防性消毒。

各学校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围绕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没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并建立线上教学响应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各类教学活动随时切换、无缝衔接。

省外师生可提前3天返校

文件明确,省外师生可提前3天返校。师生入校时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人员不能入校。返校期间,学校建立每日返校师生台账、核酸检测台账。

中小学生开学前7天内不得离开居住地(设区市);尚在省外的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务必于开学前7天返回学校驻地,并提前向学校报备,做好开学前7天健康监测,作为关注度最高的一项内容,文件还明确要求,师生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入校,并做好7天健康监测管理,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

返校师生员工到校3天内由学校集中组织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原在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频次不变,仍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有以下情况暂缓返校

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不得返校,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解除健康管理限制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继续做好健康监测。

开学时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师生,暂缓返校,待治愈且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

开学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离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已满7天的;或全县(市、区)域内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全县(市、区)域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的;或发生本土疫情但未划中高风险区的县(市、区)连续7天无本土新增病例的,可向学校申请返校。

境内的外籍师生,要参照境内中国籍师生返校要求安排开学。境外的外籍师生申请返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文件明确要求,要妥善处置各类应急突发情况。对因返校导致的密接、次密接等突发情况,按照预案规范处置,及时上报属地指挥部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在师生员工出入管理方面,要求开学后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检测体温,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确需入校的要查验身份、实名登记,扫描场所码,严格“测温+行程卡+健康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长期不到校师生员工,入校时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严格落实勤洗手、常通风、备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异常症状“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保安、保洁、食堂、超市、物业等高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每天(含休息日、节假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每天及时更新师生状态

在各类平台信息数据管理维护方面,各学校要完善省平台师生及共同居住人基础信息,及时核实反馈隔离师生情况。持续做好疫情处置重点人员、发生疫情地区流出人员、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和本地按行业分类的重点人员摸排检测。各学校要对市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每天及时更新师生状态,上报师生员工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休学、长期不在校、入青返青等信息数据,确保状态准确。

各学校要在8月28日前完成新生、新入职教职工、高暴露等人员信息录入,确保不漏一人,在新生数据录入完成后,方能申请删除毕业生数据。各区(市)要通过平台倒查、实地督查、查阅台账等方式,督促属地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此外,开学前后,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深入找不足、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梳理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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