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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最新人事任免

2024-05-25 06:00 来源:市南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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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24日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存东的提名,决定任命:

王冰冰为青岛市市南区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洪琳的青岛市市南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王冰冰的青岛市市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洪坚的提请,决定任命:

丁卫亮、于红梅、于勇、于爱玲、于斐、于新勇、马城城、马宣、王伟、王克华、王忠顺、王振波、王海燕、王景坤、王静、文华、由天琪、史少芳、宁艺、毕春、成穗连、吕世浩、吕金花、吕珺璐、曲玉萍、曲梅、朱利华、刘云洁、刘玉梅、刘向荣、刘旭、刘扬、刘玮玮、刘建军、刘晓阳、刘菲、刘萌萌、许春、孙艺、孙栋、孙相传、牟文正、李永芳、李玮、李建文、李春、李瑞玲、李福林、杜佳峻、杨红庆、杨勇杰、吴文慧、辛凯、宋莉、宋海燕、张齐、张志杰、张丽宁、张美玲、张晓丽、张爱红、张海蓉、张裕军、张新芳、张静、迟兵、陈国青、陈姝夷、金筱星、周丽丽、单静、赵华、郝明、修晓蕾、姜沣、宫庆华、姚霞、徐伯田、郭冬梅、高晓玲、唐惠玲、黄敏红、曹莹宇、常秀霞、崔维玲、梁振海、彭海华、蒋崇喆、程龙梅、矫宜瑾、温光荣、解莎莎、薛建青等93人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4年5月24日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市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将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分别更名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监察司法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原青岛市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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