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有着长达20年情人关系的深圳男女,因感情发生变化,一直在情夫公司担任公司财务的朱某,私自卷走了公司现金50万元作为青春补偿,孰料却因职务侵占而获刑。近日,南山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职务侵占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朱某(女)与被害人郑某有着长达20年的情人关系,朱某因与郑某的不正当关系被丈夫发现而离了婚,之后二人共同生活居住,朱某还在郑某开的建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银行取款、转账、进账、收取客户资金等业务。
2010年,朱某与郑某的感情不和,朱某一怒之下从郑某房间内的保险柜中取走30万元现金,同时将郑某抽屉内现金人民币20万元,以及刚收回的货款6400元全部卷走后逃匿。郑某发现被盗后随即报警,南山警方于2012年将朱某抓获。(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