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拦截一辆超载货车,去年10月,湖南省高速交警支队潭邵大队24岁的交警李晓峰被强行冲关的货车碾压致死。昨日,该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货车司机王昆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10月9日下午1时,沪昆高速潭邵段双峰收费站,肇事司机王昆驾驶一辆红色大货车从站内出来,交警李晓峰示意货车靠边接受检查。货车当时刹了一下车,但并没有停下来,顶着李晓峰走了大约10多米远,然后突然加速冲了过去。
猝不及防的李晓峰被撞倒在地,不幸身亡。肇事后,王昆沿着320国道逃逸。双峰警方立即调派警力,在沿路设卡拦截。这台货车最后被数台警车成功逼停,王昆落网。庭审现场,王昆痛哭忏悔道:“我把他毁了,也把自己毁了。我对不起他父母,我对不起自己的妈妈和妻儿。”
法院审查认定,交警李晓峰本为查超载,示意王昆停车检查。王昆因为偷换了通行卡且货车超载,担心被罚款及驾照被扣分,决意驾车逃避检查。与王昆一同出车的驾驶员李光辉也在一旁言语怂恿,于是王昆在明知有交警在货车前面的情况下,仍然加速前行,将执勤交警李晓峰碾压致死,并驾车逃逸。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光辉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但考虑到李光辉为从犯,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谅解,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记者 朱炎皇 李广军 通讯员 张增哲俞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