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鳄鱼伤人责任谁扛?
律师:拆迁部门必须担责
樊先生表示,两条落跑的尼罗鳄迟迟找不回来,让他非常担心。“尼罗鳄性情十分凶猛,在感觉受到威胁时,它会主动发起攻击。养殖场附近是大片玉米地和小河沟,不远处就是村庄,平时有村民在这里干农活、有孩子在附近玩耍,一旦被鳄鱼攻击,后果不堪设想。”
对此,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认为,一旦发生鳄鱼伤人事故,作为拆迁主体的拆迁部门必须承担责任,“拆迁部门首先要保证合法拆迁,及时通知被拆迁人处理好相关安全隐患,在开展拆迁工作时,也要负起安全查看等责任,如果因拆迁行为导致鳄鱼外逃,乃至发生伤人事故,无论如何,他们都必须担责”。
■最新进展
剩下鳄鱼咋处理?街道称已在找地方
眼下除了要及时找回落跑尼罗鳄,如何安置养殖池的13条鳄鱼也是一个难题。
樊先生告诉记者,尼罗鳄是特种养殖项目,选择一处新址,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时,鳄鱼对环境要求很高,“肯定不能把具有攻击性的鳄鱼随便放到一个水池里,必须要经过专门设计建设,由于养殖池断水断电,鳄鱼生存条件非常恶劣,随时都可能发生死伤情况。”
火花街道办事处则回应,他们已经和村里一起,尝试联系一些同类型场所,看看能否尽快将这些鳄鱼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