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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22年被判无罪 “隔空劫杀疑案”当事人申请国赔3700万

2024-07-07 07:15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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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隔空杀人疑案”当事人李金委托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申诉合理支出在内的三项费用,共计3700余万元,同时要求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李金的代理律师——云南金东方律师事务所张具堆律师告诉海报新闻记者,目前该申请书已被受理。

1994年,云南元谋火车站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李金被卷入此案。李金称,1994年10月13日案发时,自己并不在元谋县,而是在700多公里外的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打工,这一信息有证人能够证实。正因如此,该案件被称为“隔空杀人疑案”。

该案件曾经过多次审理,其中两名涉案人遭错判后又获改判无罪,而李金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2017年7月7日,李金刑满释放,服刑期间减刑8次,减刑8年1个月,实际执行刑期14年6个月12天。据此前媒体报道,李金于1995年9月27日被铁路公安收容审查,其实际“坐牢”时间为21年9个月零10天。

2023年12月2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金犯抢劫罪再审一案作出宣判,李金被改判无罪。他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改判无罪,他会先进行追责,然后申请国家赔偿。

记者了解到,李金提出的赔偿请求包括,向赔偿请求人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700余万元;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900余万元;向赔偿请求人支付喊冤申诉,包括赔偿请求人数次往返成都、北京、昆明、保山、楚雄等地申诉控告、反映情况、调查取证、参与开庭审理和宣判所支出的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等合理的支出80万元;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人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并在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为赔偿请求人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赔偿金额合计人民币3700余万元。

张具堆律师向记者表示,李金主张的这些金额完全合理,只有先走出这一步,才能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进行。“我们希望能够通过个案引起最高法和最高检,包括国内很多关于冤案受害人研究学者们的注意,从而推动刑事冤案被害人赔偿标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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