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区一高校住宅小区附近的“住人集装箱”。姜涛摄
记者从江西多家出租“集装箱”住房的公司了解到,集装箱的出租时间一般是4个月至2年,主要租给需要临时性住房的施工单位,替代工棚。一些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也有人为居住来打听这类“出租屋”,但大多因为用地审批和过万元的押金打了“退堂鼓”。
南昌一家2011年开始营业的集成房屋有限公司负责人谭葵说,仅他们公司就有2000多间“集装箱”在市面上流动。公司有两类集装箱式房屋,分别是无隔间式、有隔间式,最好的一种带厨房和卫生间。最简单的无隔间式的装修成本至少1万元,其他需在此基础上增加几千元。“每个集装箱房都铺有地砖,墙体是钢制的,押金根据装修成本来定。”
南昌市城管局市政综合执法处处长方政说,在城市管理范围内,任何住房不能非法占用市政道路。如果个人要租用“集装箱”用于居住,必须获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和相关部门的审批,否则就属于违章建筑;如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要在城市道路边放置“集装箱”,需相关部门审批。
谭葵说,如果居民自己有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大部分人宁可自己做房子,而不会考虑住“集装箱”里。
南昌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贩没有经营许可证,即使有“集装箱”作为经营场所,也要遭到查处。
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集装箱”住房由于租金较低、可流动性强,能满足建筑工地及一些施工单位的临时性住房需求;另一方面来看,“集装箱”住房的用地需要审批,涉及到城市管理等方面,并非想住就可入住,难以作为“蜗居族”的首选。(记者 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