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资金来源
开放城际铁路所有权经营权
【会议摘要】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一要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
二要研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性资金,吸引社会法人投入。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法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与经营,但保证其取得稳定合理的回报。
三是在“十二五”后三年,每年继续发行政府性铁路建设债券1500亿元,并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
【解读】罗仁坚:从2004年开始,国家就提出鼓励非公资本进入铁路领域。2005年,原铁道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2012年,原铁道部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但雷声大,雨点小。社会资金不进来,主要因为原铁道部一家独大,进来的资金经营决策上没有话语权,而且也没有好的预期,除了运煤专线,一般线路盈利能力较低。
这次改革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作为引导性资金,吸引社会资金进入。这样一来,社保基金等相当于社会法人,就可以进入铁路建设领域,不确定某一个具体的铁路建设项目,也就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与经营,但会保证给予一定的稳定合理收益,有一点像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