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天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区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6月30日和7月6日,两人分别被中纪委通报“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中纪委表示,对王素毅、李达球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经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王素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收受礼金礼品。李达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
两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素毅、李达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素毅是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61年出生。曾先后担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还曾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他在中央党校法理学研究生班学习;2003年4月至2005年5月,在长江商学院EMBA研究生班学习。
据此前媒体报道,王素毅在巴彦淖尔市任职约7年时间。在过去的两年里,多名王素毅在巴彦淖尔的老部下落马,多与土地有关。这些官员大多数担任过拆迁、城建、策划、土地收储等职务。而王素毅的落马原因也可能与土地开发有关。
同样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李达球比王素毅大8岁。1953年10月出生的他,再过一个月就到花甲之年。有公开信息表明,李达球的落马似与两名商人的举报有关。举报者坚称,曾经经历了一起矿业纠纷引起的围殴案件,对方的“老板”正是李达球的一位亲属。
而在李达球落马之前,也有其原下属涉案。今年5月,钟山县原县委书记谭玉和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钟山县隶属广西贺州市,2003年到2008年,李达球在贺州市任市委书记。在谭玉和被判刑两月之后,7月6日,李达球被中纪委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