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近日援引分析人士观点称,今年许多大中城市房价上涨比较明显。9月份到年底,房价很可能还将保持上涨态势,这将导致房价上涨快的城市调控目标可能完不成。另外,针对当前一线城市的房价涨幅情况,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从北上广深四大城市来看,房价涨幅超出年度的调控目标已成定局,不可能再降回来。”
陈国强表示,北京和上海今年的房价调控目标都是与去年保持稳定,但是就目前两地的房价涨幅水平来看,“如果房价是两位数,甚至是20%的增长,肯定不是一个平稳的状态。”
另据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北京的房价已经涨得很高,而且他对目前的房价数据持怀疑态度。他甚至认为:“北京房价是涨了有百分之十几吗?其实已无法估算了。”
三问房价控制目标:
如何问责地方政府?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今年3月1日发布,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同时要求,“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目前,部分城市年度房价调控目标恐难完成,到时如何问责?
对此,《第一财经日报》援引广州市房协专家委员彭澎观点称,即便完不成房价控制目标,对地方政府来说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可能就是找个官员谈个话就完了,问责程度不足以震慑地方。而且房价是因为地价,所以如果住建部约谈的话,国土部是不是也要约谈呢?”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说:“国务院文件第一条提到稳定房价目标责任制,执不执行?这些问题应该给老百姓一个姿态性的说法。”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问责要看怎么问法,光检讨不能解决问题。问责不仅是问房价调控目标完不成,也要问房价背后的问题,找出原因下一步才有可能完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