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坚称医院造假
连恩青的妹妹说,据律师讲,案发后连恩青的鼻子曾做两次检查,第一次结果显示正常,连恩青不同意,但第二次结果同样显示正常。
律师朱圣勇介绍,连恩青在庭审中坚持认为,在自己的就医过程中,医院有造假行为,包括CT片在内都是假的,他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自己看病的真相,“值了”。昨天参与旁听的连恩青妹妹向记者确认了这一说法。
此前,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连恩青到医院投诉后,院方多次请本院及浙江省耳鼻喉科有关权威专家来为其会诊,
“结果很明确,专家认为手术效果良好,不需要再做手术,同时,向患者详细解释,并作心理安慰”。
昨天中午12点多,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焦点
被告人有无精神疾病有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作案时意识清晰
昨天,庭审的辩论焦点是,被告人连恩青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当庭出示了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证明被告人连恩青作案时意识清晰,作案动机现实,辨认和控制能力存在,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而据此前当地警方公布的信息,连恩青有精神病史。
被告人:没有精神疾病
庭上,连恩青表示,自己没有精神病史,并且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然而,此前其家属曾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2013年8月将连恩青送到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其为“持久的妄想性障碍”。两个月后,连恩青出院回家,“医生说连恩青的情绪、睡眠有好转,但对(做手术)医生的怀疑还是有的,很难根治,需要慢慢疏导,要随着他,不要激怒他”。
辩护人:希望重新鉴定
辩护人称,虽然连恩青未对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提出异议,但他认为连恩青患有精神疾病,案发时间距连恩青出院时间仅相差9天,且未遵医嘱按时服药,作案时控制能力差,
可能存在发病作案的情况,希望能对其刑事责任能力重新鉴定。
辩护律师坚称,被告人连恩青曾经患有持久性的妄想型疑病症,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庭外
被告人父母轮流进庭旁听
昨天上午8点多,连恩青的家属就来到台州中院审判庭外。家属称,他们获得5张旁听证,连恩青的父亲、妹妹、叔叔、舅舅及姑父5人进入旁听,其母亲站在庭外。
透过法庭半开的大门,连恩青母亲远远地看着被告席上身穿暗绿色囚服的儿子背影,低声哭泣。庭审快进行到一半时,连恩青的父亲走出庭外把旁听证交给母亲,母亲才进入法庭看儿子一面,其父亲则坐在庭外的台阶上等待庭审结束。
庭审结束时,连恩青的母亲哭泣得无法站立,被家属架着胳膊坐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