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石 图片来源《中国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因走私毒品被大陆判处死缓的陈杭、胡清石及被判无期徒刑的黄木树,受两岸签订的“跨国移交受刑人法”之惠,28日由台湾“法务部”将3人由大陆接返回台服刑。已在大陆监狱关了10多年的陈杭,眼眶泛红、激动哽咽地说“回来真好!”,原本以为不是被大陆判死,就是在大陆关死,能有机会回来,感谢不已。
“跨国移交受刑人法”自去年7月施行后,陈杭3人的家属向“法务部”申请返台服刑,经两岸协商,3人成为首批在大陆被判刑后返台服刑的受刑人。
“法务部”检察官蔡宗圣,昨日率调查员赴大陆接返3人,由台北地检署依台北地院裁定转换的刑期,送往台北监狱执行剩余刑期。3人可获累进处遇,争取假释机会。
回台执行剩余刑期
被判处死缓的陈杭、胡清石与判无期徒刑的黄木树,3人都在大陆福建莆田监狱服刑,其中陈自89年就在大陆服刑迄今,3人均经大陆减刑后,目前仍剩余4年至13年7月不等刑期。
“以为会死在大陆”
陈杭3人昨日看到接他们的检调人员,都相当高兴,陈杭哽咽地说,他原本以为会死在大陆;而陈杭在澎湖的家属也激动落泪。家属说,10多年来,饱受奔波两岸的探亲之苦,花了不少机票钱,如今陈返台后,可就近在附近监狱办理远距视讯接见,方便不少。
陈杭等人向检调人员表示,对自己走私毒品行径表示相当后悔,在大陆服刑多年,如今回台,恍如隔世。家人花费很多金钱到大陆探视他们,且大陆监所探视时间短,亦不方便,自觉很对不起家人。
就近探监家属感谢
“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司长”陈文琪说,依大陆司法部统计,目前在大陆地区服刑的台籍人士约1500人,已有280人申请返台服刑,绝大部分是涉及走私毒品,其中有一半是被大陆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而在台服刑的大陆人士有4人提出申请,涉案罪名分别是强盗杀人未遂、伤害、强制性交等。
“法务部”将持续与香港、澳门及其他国家地区洽商签署文件,使在异地服刑的受刑人能返台湾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