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 > 正文 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两部委:8月起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增值税营业税

来源:新华网-- 2013-07-30 21:24:16 字号:TT

  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30日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明确自今年8月1日起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这份名为《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此前,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30日表示,据初步估算,这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

  这位负责人指出,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出台这一政策,凸显了政府对小微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视和支持。

分享到: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