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作为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再次迎来政策“大利好”。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我市已经对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免征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18万家小微企业实施免征后,预计三年共直接减负1.8亿元。
每月少纳税近千元
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利好消息一出,在青岛小型企业间引起广泛关注。很多企业负责人关心的,是企业属不属于免两税的范围。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减税对企业是最直接的扶持。”市民杨先生最近在中山路附近开了一个咖啡店,创业之初客人少,营业额不高,但每月还要交纳营业税。他认为如果免税能减轻不少负担。
有关财务分析专家表示,此次减税的力度还是相当可观。“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为5%,增值税为3%,营业税和增值税并不能并用,以一个月销售额2万元的企业来讲,一个月最多可以减少税赋为1000元(2万元×5%)。”
三年减负1.8亿元
有多少企业能享受到利好呢?据了解,从全国范围看,免两税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据权威部门测算,此次减税新政实施后,小微企业年减税规模将近300亿元,按照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估算,今年将减税120亿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此前测算,我市小微企业数量在18万户左右,而销售额小于2万元的小微企业还没有明确的测算。
“下个月新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小微企业交的税就很少了。”青岛市地税有关人士表示。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根据财政部、发改委通知要求,青岛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免征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小微企业数量在18万家计算,实施免征后,三年共可为岛城小型微型企业直接减负1.8亿元。
已经开始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工商部门征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税务部门征收的税务发票工本费,质检部门征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贸促会征收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ATA单证册收费,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征收的土地登记费,交通部门征收的《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农机管理部门征收的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