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口岸执法合作。全面落实我关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海事、边防等单位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探索开展口岸通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提升大通关整体效率。
(2)推动电子口岸建设。支持打造口岸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牵头部门及各共建单位的沟通联系,发挥科技优势建设“口岸服务云”,开发通关物流信息全程可视化查询系统,逐步扩大“口岸服务云”用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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