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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三路一处楼顶私设广告 城管启用吊车拆除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4-04-01 17:25:16 字号:TT

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拆除非法设置楼顶广告

    青岛新闻网4月2日讯  4月1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联合市公安局机动支队,出动执法人员10人,组织大型吊车和施工人员,依法拆除了延安三路和西仲一路路口处的一处非法大型楼顶广告,该广告长30米,高3米,面积共计90平方米。

    据执法人员介绍,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在3月24日巡查时发现,延安三路和西仲一路路口处的一处三层建筑楼顶新设大型户外广告。在调查过程中,为了逃避处罚和责任,广告出资方、广告设置方、场地提供者互相推诿,均不提供相关线索。经执法人员调查落实,该处广告设施未经任何单位审批,属于擅自非法设置。由于该处地理位置比较繁华,人流车辆较多,4月1日上午,执法人员利用一上午时间清理了施工现场周边车辆,拉起了围挡,做好了拆除各项准备,中午十二点,施工机械和人工共同作业,将这处非法楼顶广告现场切割成四块,依次拆除清运完毕,整个施工历时六个小时。

    依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等设施的,按每平方米五十元处以罚款。依据此法规,该处非法楼顶广告可以罚款4500元,据记者了解,该处广告位所处的地理位置和面积,每月能带来三万余元的效益,其非法设置成本相对较低,但后期拆除难度和执法成本较高,且存在安全隐患。

    城管执法部门强调,单位和个人未经行政许可,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查处。城管执法部门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的要求和部署,根据《青岛市市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总体规划》和部分道路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详细规划要求,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加大了市区“八路一线”范围内违法户外广告执法管理力度,严查违法户外广告“回潮”现象,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巩固前期“视觉污染”整治工作成果。(记者 王安 通讯员 周欣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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