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 正文青岛天气 青岛挂号 违章查询 

今年工资增长指导线为12% 青岛将制定具体方案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4-03-05 13:38:51 字号:TT

    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近日发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0%,增长下线为4%。我市将根据省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已连续16年调整工资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我省确定的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0%,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4%。

    我省要求,各市根据《关于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各类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贯彻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记者了解到,自1999年以来,我省已连续16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2011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6737元,2012年增长至41466元,2013年增长至46386元。以去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为基数,2014年全省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上涨12%,上线为20%,下线为4%。

    经营特别困难企业可以零增长

    我省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为基数,根据这一数据,职工年平均工资变化应为46386元×(1+12%)=51952.32元 ;如按照指导线上线计算则为46386元×(1+20%)=55663.2元 ;按下线为46386元×(1+4%)=48241.44元 。

    根据规定,工资指导线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行不同的调控办法。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生产经营良好、经济效益较快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基本稳定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记者 封满楼)

更多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