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被记满12分以后,用捡到的一个驾驶证,把自己的照片换上后接着用,7号晚上,张某某因为醉酒驾驶,又拿出了自己拼凑的驾驶证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交警识破。
7号晚上23时30分左右,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在辽阳东路李宅路口组织夜查,发现一辆小型自卸货车沿辽阳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过来,随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驾驶员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证上显示驾驶员的名字叫王某某,民警在对其询问的时候闻到驾驶员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就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的结果为97mg/100ml,再带领到医院抽血化验后,因为其驾驶证正证上的照片松动,有损坏现象,民警又将驾驶员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身份核实。
经过查询户籍系统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证上的照片和户籍照片有很大的差别,显然不是同一个人,而王某某只能说出自己是诸城人,具体住哪个镇哪个村却说不出来,这更加坚定了民警的判断,这个驾驶证肯定有问题!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驾驶员终于说出了事实,原来,他叫张某某,是五莲县人,2015年到诸城市旧货市场进货时,捡到了王某某的驾驶证,而他是C3驾驶证,是不能驾驶重型货车的,看到捡到的驾驶证准驾车型是A2,他就动起了歪脑筋,找了张自己的照片,换到了这本驾驶证里,摇身一变成了王某某!交警对张某某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某竟然在2016年10月,国庆长假期间,因为酒后驾驶被查处过!这次又因为醉驾被交警查获!
张某某准驾车型不相符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其醉酒驾驶将等待验血报告后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