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5日至27日召开宋远方主持会议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定于10月25日至27日召开,会期两天半。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建议议程为: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审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12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体育及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开展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张锡君、邹川宁、张大勇、刘圣珍、杨鹏鸣参加会议。(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