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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警致信市民 两种情况下倡议"人让车"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任俊峰 2017-10-31 16:02:23 字号:A- A+

青岛交警致信市民 两种情况下倡议"人让车"

青岛交警向市民发出倡议

青岛新闻网10月31日讯(记者任俊峰)今天,青岛交警发出《致城市居民的一封信》,信中倡议,两种情况下应“人让车”: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

交警表示,据统计,2016年以来我市因行人违法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54起,死亡22人,伤40人。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来,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34800余起,教育警告51300余人次,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蔚然成风。

如今走在青岛的大街小巷,你会发现斑马线前车辆纷纷停车让行,行人会为礼让的司机竖个大拇指“点赞”,共同传递文明城市的温暖。但是,你还会看到,行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斑马线的交通违法现象仍然较多。为此,青岛交警向各位行人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各行其道,走路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要克服“逛马路”、低头看手机的行为习惯,不在车行道上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二、牢记“斑马线是生命安全线”,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道),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在信号放行时应抓紧时间一次性通过。

三、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要注意观察,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以免机动车制动不及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四、遇繁华地段,横过马路时间超过2分钟或车辆因停让超过20辆以上时,应主动中止横过道路,让车辆通行;不在斑马线处等候或搭乘车辆。

五、在没有施划斑马线的路段,横过道路要注意观察和避让来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行通过。

六、骑自行车要行驶非机动车道,在交叉路口或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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