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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捅死女友潜逃20年 落魄到跟狗抢食终被抓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7-11-19 07:05:10 字号:A- A+

彭某被抓获。 

20年前,济宁男青年彭某在经营贩鱼生意期间结识女青年郭某,后两人坠入爱河住到了一起。时间久了两人经常因小事争吵,最终女友提出分手时双方反目。失去理智的彭某一路追到即墨,在郭某姑姑家持刀将女友捅伤至死,随后开始过起了四处逃亡的生活。而即墨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对凶犯的追击。记者日前从即墨警方了解到,10月13日,得知线索的即墨警方先后辗转万里,最终在江苏省昆山市将彭某成功抓获。至此沉寂20年的这起故意杀人案告破。目前彭某已经被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因爱生恨痛下杀手

    “就因为恋人之间的小矛盾,引发了一场命案。”办案民警介绍,1996年,还在济宁市兖州老家做贩鱼生意的彭某经别人介绍认识了郭某,初尝爱情的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小郭也住到彭某家中,一起经营贩鱼生意,谈婚论嫁也成为两家人的共识。然而随着彼此逐渐熟悉了解,一些矛盾暴露出来,争争吵吵终于变成大打出手。 

1997年3月的一天,小郭不堪忍受一气之下便离开彭某家中,彭某三番五次到小郭老家没找到,又来到小郭姑姑位于即墨通济办事处庄头村家中寻找。1997年5月7日一早,再次来到庄头村寻找的彭某见到了小郭,彭某见苦苦哀求也挽回不了小郭,两人再次大打出手,丧失理智的彭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向小郭,导致小郭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彭某离开即墨不知去向。 

接到报案后,即墨公安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并对犯罪嫌疑人彭某开展抓捕工作。虽然案件有了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可彭某却人间蒸发一样不知所踪。  

辗转多地终擒嫌犯

20年来,尽管侦办此案的民警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即墨警方一直未放松对其进行追捕,先后组织人员远赴云南、四川、江苏、黑龙江等地,通过走访群众、布控蹲守等方式进行追捕,核查各类举报线索20余条,同时围绕其所有社会关系和可能潜逃区域开展持续调查研判,但始终没有发现有用信息。 

2017年9月份,追捕民警获取线索,逃犯彭某与吉林省珲春籍男子彭某海在体貌特征、年龄等方面高度相似,据此分析彭某极有可能化名藏匿。获悉这一情况后,追捕民警迅速赶往彭某海的户籍地核查发现,该户籍登记中无其他同户人员,户籍迁入地不明,通过对其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均反映不了解此人,他也常年不在户籍地居住。种种迹象表明,彭某海的身份嫌疑明显。10月9日,追捕民警发现彭某海主要活动区域在江苏省苏州、昆山等地,追捕小组迅速赶往开展工作,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10月13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将在该处打工藏匿的彭某海抓获。经核查确认,彭某海就是已隐姓埋名的逃犯彭某。  

逃亡20年过非人生活

据彭某交代,他作案后便迅速离开现场在外面躲着,也没敢回老家。辗转吉林省、江苏省等地,后来到江苏省常州市仍然从事贩鱼生意,化名为彭某海,期间还谈了一个女朋友,交往一段时间后因为跟别人打架担心身份信息暴露,彭某跟女朋友不辞而别继续逃窜。期间,彭某辗转多地,对外均称自己是彭某海。2015年,他来到江苏省昆山市,在一保安公司上班,每天穿着保安服在小区巡逻,直至被即墨警方抓获。 

办案民警了解到,20年间,彭某辗转大半个中国。开始靠打工为生,即使谈了一个女朋友也不敢结婚,多年来四处漂泊。彭某坦白,潜逃这20年里,自己的日子并不好过,内心的压抑和恐惧无法和任何人诉说,经常做噩梦。 

“浙江、广东、江苏……都跑过,没有一个地方待得久。刚出来时,当过乞丐,捡过垃圾……”彭某说,一次他从垃圾堆里捡了一块蛋糕,放在一边又继续捡,没想到再回头时,一条狗就把蛋糕叼走了。当时他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原本在老家好好地过日子,结果因一时冲动害了自己一辈子,甚至落魄到还要跟狗抢食物。” 

前几年,彭某在昆山落了脚,随后还进了厂上班,年纪大了的他,再也不想漂泊,就想安安稳稳打工,平平淡淡过日子。这两年,有时候他甚至都忘了自己是逃犯,但是就在他开始放宽心的时候,警察找到了他。“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当初我就应该去投案自首,现在很后悔。”回想起20年逃亡终究还是落网,彭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逃到天涯也难逃网法

经审讯,彭某供述了因恋爱纠纷问题,于1997年5月7日窜至即墨通济办事处庄头村持刀捅死郭某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即墨警方依法批准逮捕。负责这起命案的青岛公安局即墨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队长王国栋以案说法,结合本案分析了逃犯的心理,警醒不要因一时冲动悔恨终生。 

王国栋说,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身背命案的逃犯基本上都有一个心理公式。即作案后瞬间大脑空白+恐怖逃逸+选择性遗忘+抓获后如释重负。这些逃犯会有如此的表现,在性格和心理上应该是有一些相似性的。

罪犯作案时,大脑会有瞬间的空白,随后产生极端的恐惧并逃逸。这种状态会持续很长时间,我们常形容这段时间的罪犯如“惊弓之鸟”、“丧家之犬”,有人会终身陷于这种惊恐的情绪中。另外一种就是选择性失忆。有的人恐惧感随着时间的推移就淡了,但也有人会选择性失忆,因为逃犯这个身份实在是太恐怖了。还有的人会慢慢地说服自己,给自己的犯罪行为找一个理由,这在犯罪心理学上被称为“合理化过程”,比如他杀了一个人,他会告诉自己这个人该杀,因为他曾经贪污,或者他打了一个人,但他会告诉自己是他先打的我,所以我应该还击。还有的逃犯会对“追诉期”存在误区。他们逃了十几年以后,就认为自己的罪行已经过了追诉期,不会再被追究,但事实上,凡是经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就没有追诉期,不管你逃多久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即使逃到天涯也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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