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青岛市人防地下商业街管理中心党支部委员、龙山宾馆总经理蒲洪光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蒲洪光在负责龙山地下商业街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工程施工图纸存在工程量缺项漏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相符问题;未按规定组织对工程进行造价测算,对工程量大幅超概算问题负有责任。蒲洪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落实上级矿产地质环境保护部署不力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在推进崂山风景区内采石坑治理恢复工作中,仅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未采取实际措施开展治理恢复工作,对景区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造成影响。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岛市市北区水清沟街道城管一中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群众多次反映北岭山山体绿地遭到破坏问题,水清沟街道城管一中队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破坏山体绿地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水清沟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周继程因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城管一中队中队长王卫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青岛市李沧区发改局落实上级“简政放权”要求不力问题。2016年6月,李沧区发改局在审查楼山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中,在上级已明确不需办理土地预审手续的情况下,仍要求相关单位提供土地预审证明材料,致使项目长期拖延,未按上级挂牌督办时限完成。李沧区发改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李宝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委员、调研员李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6年5月至9月,该站负责人秦红斌安排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对在建项目塔吊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秦红斌未要求检查人员按规定向责任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督促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检查人员私自销毁监督检查材料行为,影响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秦红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纪委通报6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枣庄市城市管理局长期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在全市“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理整顿时未予退还。该局办公室主任单维勇负有直接责任,时任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召海负有领导责任。陈召海、单维勇还存在其他违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枣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伟在操办其父亲葬礼时,违规收受市环境保护局部分干部职工所送礼金。王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枣庄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市柳琴戏传承保护中心主任郝艺负有领导责任。郝艺还存在其他违纪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4、枣庄市市中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违规购买公务用车,违规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时任主任魏成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级处分,副主任宋茂营、孙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5、枣庄市峄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程广明,与时任吴林街道卫生院院长周广阔、时任峨山镇卫生院院长褚衍安、阴平镇卫生院副院长郑均渲、坛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韩建更、榴园镇卫生院院长王中、底阁镇卫生院院长张旭在学习考察期间公款旅游,所花费用均公款报销。程广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广阔、褚衍安、郑均渲、张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建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王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6、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孙延刚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并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孙延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营市纪委关于徐长虹
恶意举报干扰换届工作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肃农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严厉查处破坏换届纪律行为,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东营市纪委最近通报了垦利区永安镇三十八户村村委会主任徐长虹恶意举报干扰换届典型违纪案例:经查,2017年9月19日,永安镇三十八户村村委会主任徐长虹为达到让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受到纪律追究,从而增加自己在村“两委”换届时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机会的目的,在明知三十八户村村民陈某某、于某某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仍歪曲捏造,举报村支部书记刘某某为亲属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意图给刘某某造成不良影响。徐长虹在换届期间恶意诬告他人的行为,破坏了换届风气,危害了换届秩序。2017年12月,垦利区纪委给予徐长虹党内警告处分。
东营市纪委关于一起扶贫领域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6年4月、7月,广饶县畜牧局在组织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和粮改饲示范县试点项目时,未严格落实项目扶贫任务,在没有走村入户深入调研、缺乏论证的情况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审定企业扶贫方案,脱离群众实际需求,采取向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有机肥、以发放生活用品的“救济式”扶贫代替产业扶贫等方式搞变通,违背扶贫政策要求,导致扶贫成效大打折扣。且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指导、不监督、不检查,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纵容项目承办企业擅自改变扶贫方案,随意发放扶贫物资,虚报扶贫物资价格,骗取扶贫补助资金。更甚者,向2家贫困户各发放全脂乳粉20袋(每袋50斤,虚报价格1515元∕袋、实际价格800元∕袋),每户达半吨之多,贫困户喝不了、用不完,堆在墙角结块变质,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为严肃扶贫工作纪律,最近经纪委调查决定:李健壮作为广饶县畜牧局业务股股长、生产股股长,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给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云会作为广饶县畜牧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项目实施分管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伟作为广饶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其党内警告处分。刘炳辉作为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和程序实施扶贫项目,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给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菏泽市纪委关于对单县张集镇压煤村搬迁
安置区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不力导致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通报
近期,单县纪委对网贴反映的单县张集镇丰源社区存在房屋建筑质量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分别对9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对5个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房屋质量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单县张集镇丰源社区是该镇压煤村搬迁的安置区,2012年11月9日,经单县政府研究,该安置区的建设项目由张集镇政府进行实施。该项目涉及3个行政村的8个自然村,共计1256户4579人。安置区2013年开始启动建设,截止2017年3月启动搬迁入住工作时,该项目还未经验收。单县张集镇丰源社区建筑质量主要存在承建方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工造成屋顶漏雨、墙体裂缝、水泥地面下沉、没有外墙保温和安装节能窗问题;整个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到位,造成建筑质量差;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不齐全,未进行图审,存在违法分包问题。2017年7月17日单县政府成立了压煤村房屋质量维修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整个社区逐户摸排,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2017年8月18日全部维修完工,维修共花费1291084元。
单县建筑工程监理中心负责监理该项目的人员失职失责,对项目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给予负责该项目施工监理的单县建筑工程监理中心副主任郭兆雷行政记过处分。
张集压煤新村实施光伏扶贫项目,没有因实施此项目进行设计变更,在光伏发电项目安装过程中,因防水结构被破坏以及个别瓦片被踩裂缝,没有及时修缮,导致房屋漏雨。给予张集镇政府包光伏发电项目责任人赵福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张集镇党委副书记李雪洲(现任县水务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作为张集镇政府负责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代表,应对项目进行图审而未进行,履职不到位,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给予李雪洲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张集镇党委书记庞晓东(现任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相关部门对张集镇压煤村搬迁安置区建设监管不到位,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分别对分管该项目的单县住建局副局长张磊、单县煤炭局副局长刘兆红、单县发展和改革局正科级干部帅文杰、单县张集镇政府正科级干部谢虎、单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闫勇5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上述5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