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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驾三进宫 男子一年被罚款7000元拘留50日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2018-01-10 21:23:38 字号:A- A+

泗水县一男子来青岛打工才一年,就创下了一项纪录,年内三次因无证和酒驾累计被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50天。原本计划出国打工,与国外的妻子团聚,可就在当天却因无证和酒驾第三次进了拘留所。

1月4日晚10时左右,城阳区王沙路纸房桥路口处,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惜福镇中队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开展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夜查行动。民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沿王沙路由北向南行驶,司机发现民警后,急忙拐入路边一务工人员公寓门前,无路可走。民警急忙围了上去检查,一名年轻男子下车后,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该男子称未携带,但在民警的追问下,男子很快承认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在对话的过程中,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有酒气,随后将其带到测试点,借着灯光,看清了此人模样,感觉很面熟,便问是不是之前在这个夜查地点因无证酒驾被查过一次,该男子不好意思地点了一下头。经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去年4月4日,该男子在崂山区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且无证驾驶机动车,被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崂山大队依法合并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随后在去年6月15日,在城阳区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了解,这名司机姓张,今年29岁,山东泗水人,来青岛从事焊工打工一年。当晚张某与几个朋友聚会,喝了一杯白酒,准备次日去东南亚某国打工,顺便与正在国外打工的妻子团聚,饮酒后驾驶花一万元买来的二手小轿车返回住处时被民警查获。1月9日,张某又一次因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合并处于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至此,张某也创下了一个记录,那就是在一年内因酒驾被累计罚款7000元拘留5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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