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检察机关公布危险驾驶案“大数据”
酒驾涉罪者七成获“实刑”
本报讯 青岛市检察院昨日发布危险驾驶犯罪的数据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有生效判决的2200余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判处拘役实刑的1700余人、约占总数的75%。
据介绍,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增加新罪名“危险驾驶罪”以来,青岛检察机关受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其中,2016年为1730件,2017年截至目前已受案2600余件;同时,危险驾驶罪数量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由2011年的4%上升到目前已占近三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犯罪主要包括醉酒驾驶、追逐竞驶、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超载、违规运输危险品等情形;从我市发案情况看,主要是“酒驾”。
以去年3月份发生的422件危险驾驶罪案作为样本,显示的案件特点是:男性占总数的98%;30岁到49岁的占六成以上;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七成许;从醉驾人员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情况看,血液酒精含量在100—200mg/100mL之间的占七成许,严重醉酒的占17%。
数据还显示:绝大部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被告人都主动认罪认罚,司法机关适用速裁程序的占八成以上;同时,多数被告人被判处了实刑,反映出司法机关一直保持着对危险驾驶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如2017年以来已有生效判决的此类案件中,获拘役实刑1个月到3个月不等的罪犯近七成,获拘役缓刑的占24%,免予刑事处罚的占0.66%。
看,谁在危险驾驶!
男性占总数的98%;
30岁到49岁的占六成以上;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七成许;
从醉驾人员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情况看,血液酒精含量在100—200mg/100mL之间的占七成许,严重醉酒的占17%。(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