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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功能被误读 青岛交警:人工窗口流程不变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8-02-28 07:30:48 字号:A- A+

原标题:快别扎堆销分了还是老规矩

交通违法处理新增自助功能被误读 青岛交警:人工窗口流程不变

一则“3月1日起不能替他人车辆处理交通违法”的传言,让岛城众多司机信以为真,结果导致各大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排起了长龙。昨天,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信回应:“近期,受网络不实信息影响,部分地方驾驶人纷纷到交通违法窗口处理相关业务。在此我们提醒所有驾驶人朋友: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一天干了一周的活

近日,一则“3月1日起不能替他人车辆处理交通违法”的信息在朋友圈里热传,很多司机得知3月1日起替别人销分需要首先面签,因此赶在“新规”实施前突击处理交通违法,因此各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都被挤爆了。

连日来,早报记者走访了市南、市北、崂山交警大队了解到,每个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前,等候处理交通违法的队伍排得老长。市北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每天要提前1个小时上班,连中午都不能休息,要一直工作到晚上6点半才能结束,一天下来前来销分的司机有上千人。“我们今天受理了1050名司机的销分申请,这个工作量顶上原先一周的工作量了。”昨天下午6时许,崂山交警大队民警说。记者又联系市南、市北交警大队得知,因为仍有大量司机在排队等候销分,他们要继续加班处理交通违法。

“为了方便市民处理交通违法,我们增加了窗口,并且加派人员来办理,每天也有1000多人来处理违法。”市南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王继峻说,窗口处理违法仍按照原规定实施。

便民措施被网络误读

对于传言的真实性,市北交警大队秩序科科长阎鲲介绍,所谓“3月1日起不能替他人的车辆处理交通违法”这个说法本身就不符合交通法规。我国交通法规早有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必须由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一直以来,交警部门都在执行这个规定,而不是从3月1日以后才实行。

无论是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还是其他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窗口民警办理交通违法时,会认真核对电子眼抓拍违法的照片与处理违法的人是否同一人。要是遇到冒名顶替的,都会仔细调查。

这个所谓的“新规”,是对公安部最新措施的一种误读。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驾驶人可以选择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驾驶他人车辆出现交通违法,既可以通过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减少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而现在,驾驶非本人车辆违法,还是需要到交警部门处理。(记者 陈勇 通讯员 白亮 张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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