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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首付买婚房登记在女友名下 分手之后傻了眼

2018-09-18 05:52 来源:青岛电视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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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即墨生活的张先生有点郁闷。十年前,他从外地来青岛生活,虽说婚姻大事一直没能解决,不过好在身边有女朋友的陪伴。

三年前,两人终于走到谈婚论嫁的阶段,然而天不遂人愿,两人不仅没能走到一起,还因为一处房产发生了矛盾。

△记者采访张先生

房子登记女朋友名下 感情发生变化

张先生说,没过多久,房子就登记到陈女士的名下,2015年10月两人搬了进去,但从那以后,两人的感情开始发生变化。生活的压力加上缺乏沟通,两人的感情渐渐淡了下来。

身心俱疲 张先生提出分手

张先生觉得这样的生活让他身心俱疲,便向陈女士提出了分手。

张先生:被女朋友赶出房子

不过,此时陈女士的态度让张先生很无奈。

张先生说,他现在只能住在20块钱一天的旅馆里,连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没有,外面还欠了不少债。无奈,他只能求助于陈女士的朋友从中说和。

陈女士:张先生并没有出钱买房子

如今,房产在陈女士名下,张先生手头也没有任何交易凭证,只有部分银行流水,事实是否真如张先生所说?记者也联系上了当事的另一方陈女士。

陈女士:

“你让他去告我吧,我都让他烦死了。(您正面回答我,他当时有没有拿钱出来买房子?)没有。(他说当时中介、包括上一任房主,交易的时候是有看到的,这个是不实的是吗?)是这样的,买房子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手里有钱,当时就是说借他的,当时因为我们关系很好,我就说买一套房子,他说我借你点吧,我也没主动说怎么着,他说6万,没有那么多,要不然是3万,要不然是2万。我都没法说了,如果你们想从中调解,需要什么证据我出。”

陈女士表示,张先生并没有出钱买房子。为了更清楚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次通话之后,记者提出想与陈女士见一面,陈女士先是答应,但到了约定的见面日期却坚持不出面了。所以记者只能再次通过电话和她进行沟通。

陈女士:

“话也不跟我说,家里一切事都不管,更别说我父母了,从我妈那儿拿的钱给他做生意,你问问她从做生意回来以后给我妈有个交代还是给我有个交代了,他去我父母那里闹,然后他还闹我,如果他在那我直接报警,我还上班,我还挣钱,我还为他借过高利贷,我一个月给他还了3000块钱的高利贷钱。(他跟我们说他在外面做一个直销他的那个卡都在你手里。)我不知道,我不想说,如果他再闹的话我就是法律程序。”

陈女士推翻张先生说法 张先生表示不认同

陈女士的表述推翻了不少之前张先生的说法,而对于这些,张先生觉得挺委屈。

张先生:“她那时加盟了一个项目,我一个人在老家里面做市场,做了三年市场,公司开工资的时候,想着万一有个急事花用着方便点,所以那个卡她一直拿着。在街上和朋友摆摊,还自己倒卖t恤,回老家里面卖,还回来跑过滴滴,还给人家送过货,也就是这几年我一直没有闲着。”

不光是对于两人之间经济上的付出和承担,对于陈女士说的与父母关系不和的事,张先生也表示不认同。

张先生:“自从买了房子以后,她妈每个周礼拜天都让我去家里面,都给我做好吃的,一直跑了好几个月。她说我去他家里闹,她把我打出来三个月期间没去过那一次,就前几天我去她家里面,去的时候拿的水果,我们说话都是好声好气的说话,等走的时候她爸妈把我送到大门外,根本就没有闹的哪一回事。”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但又不愿意坐到一起面对记者,所以孰是孰非真不好说。但不管谁说的是真话,如今,房产在陈女士名下,张先生手头也没有任何有力证据,这是不争的事实,张先生想要通过法律主张分得房款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买房可不是小事,写谁的名字更是不能含糊,一定得三思而后行。(来源:青岛电视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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