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天干物燥,火灾隐患通常会相对增加。尤其是劳动作业中的火灾问题,更容易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火灾,员工因在上班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伤害,是属于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人社工作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该局力求将工伤保险方面的“一次办好”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并致力于做好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以便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 (11月9日)来临之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就工作中的火灾防护应对等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希望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工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好各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权益。
讲案例
违规操作引火灾获刑
记者在采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之前,先就工作中的火灾隐患问题进行了一项小调查,结果发现,一些市民认为工作中发生火灾是离自己比较遥远的事,防患意识也比较薄弱,他们认为工作时不像家中那样有使用炉灶明火的情况,发生火灾的几率比较低。
事实上,工作中发生火灾的事例并不鲜见。相关人员举了一个例子:去年,某市商业大厦防盗卷帘门坏了,保卫部请个体户刘某前来修理。清早,刘某找来的两名焊工开始作业。当对铁板及立柱进行焊接时,因焊点处温度过高,使铁板上堆放的毛巾、纸张等易燃物品起火而引发火灾。火灾使商厦部分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两名焊工因焊接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没有清除铁板上堆放的毛巾、纸张等易燃物品造成重大事故,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8个月。
敲警钟
常见点火源就在身边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点火源是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重要条件。为了预防火灾和爆炸,要对点火源进行严格管理。在生产中,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常见点火源有八种:
1.明火。例如火炉、火柴、烟道喷出火星、气焊和电焊喷火等。
2.高热物及高温表面。例如加热装置、高温物料的输送管、冶炼厂或铸造厂里熔化的金属等。
3.电火花。例如高电压的火花放电、开闭电闸时的弧光放电等。
4.静电火花。例如液体流动引起的带电、人体的带电等静电火花。
5.摩擦与撞击。例如机器上轴承转动的摩擦;磨床和砂轮的摩擦;铁器工具相撞等。
6.物质自行发热。例如油纸、油布、煤的堆积,金属钠接触水发生反应等。
7.绝热压缩。如硝化甘油液滴中含有气泡时,被锤击受到绝热压缩,瞬时升温,可使硝化甘油液滴被加热到着火点而爆炸。
8.化学反应热及光线和射线等。
对照这些常见点火源,建议大家都想想在自己的工作现场存在哪些火灾隐患,这些火灾隐患应如何消除。防患于未然永远比亡羊补牢重要。
提个醒
职工防火注意这些事
要想在工作中尽可能杜绝火灾隐患,增强防患意识很重要,要做到这一点有些细节必须注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提醒,每位市民都应该掌握一定的防火防爆知识,并严格贯彻执行防火防爆规章制度,禁止违章作业。室内禁烟后,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吸烟,严禁在工作现场和厂区内吸烟和乱扔烟头。在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等物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现场禁止随便动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于使用的电气设施,如发现绝缘破损、老化不堪、超负荷以及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领导加以解决。不得带故障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工具和器材。对于车间内配备的防火防爆工具、器材等,应该爱护,不得随便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