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交通局获悉,日前,青岛市政府发布通告,对青岛市胶州湾海域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
根据通告,除保障国计民生需要外,2019年4月15日0时至2019年4月30日24时,在青岛市胶州湾所有港区内,禁止对1-7类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港口作业。除保障国计民生需要外,4月21日0时至4月24日24时,在青岛市胶州湾所有港区内,禁止对成品油、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煤炭除外)以及杂货船载运的危险货物进行港口作业。
本通告自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4月30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波 通讯员 春晓